美國第五大教會──肯塔基州路易斯維爾「東南基督教會」(Southeast Christian Church)的宣教牧師,其教會每週吸引高達二萬二千名教友前去聆聽佈道,也是H2O系列影片《信心之旅與復活體驗》(A Journey of Faith and The Easter Experience)的撰述與主講者。
第1章 定義你和耶穌的關係:粉絲 v.s.跟隨者(摘錄)
定義關係:你曾細想過你和耶穌的關係嗎?
我們該如何定義「耶穌的跟隨者」?你如何決定這是你會納入考量的議題?來吧,開始透過D.T.R.和耶穌展開對話!
你想知道D.T.R.的意思嗎?
意思是:定義關係(Define the Relationship)。
這是交往中的情侶間,一場正式且嚴肅的談話,雙方要對這段浪漫關係的未來、承諾與忠貞程度,進行清楚的確認與定義。你需要進一步確保彼此的立場與共識是一致的。
我在高中時期,曾經和一位不太熟悉的女生有過第一次約會。我們坐在一家餐館的椅子上,開始了尷尬的約會聊天。前菜上桌時,我才知道一點點關於她的家庭。吃到主食時,她開始告訴我最愛的電影。然後,事情發生了。就在初嘗一口甜點時,她問我:「你怎麼看待我們的這段關係?」天啊,才第一次約會,她就想要展開D.T.R.對談喔!我恨不得拔腿就跑。那是我們的第一次約會,也是最後一次。
雖然我根本毫無心理準備,但有些時候,你就是得隨時預備好面對一段關係的定義。那種狀況可能讓你覺得彆扭、不自在,甚至不舒服。但任何健康的關係,終究都會來到一個需要打開天窗說亮話的階段。是不是已經準備好從激情和彼此愛慕的階段,進入更深一層的犧牲與成全?你需要謹慎評估雙方的關係,以及你對對方願意付出到什麼程度。
問題來了。試著想像一幅這樣的畫面:你走進一家咖啡館,拿了點心和飲料,往人客稀疏的後方走去,找到了位子,坐下。你輕啜一口,享受片刻安靜。忽然,有人朝你的方向走來,拉開椅子,坐在你對面。那條藍色肩帶,讓你一眼就認出祂來──是耶穌。一時之間,你不知如何啟齒。一陣彆扭的冷場以後,你決定打破沉默,隨口請祂把眼前的飲料變成酒。祂凝視你的眼神,就跟當年祂看門徒彼得(伯多祿)的表情一樣。還來不及等祂開口,你猛然想起剛剛忘了要餐前謝禱。你決定大聲禱告,讓耶穌因你美麗的禱文而感動。剛開始,一切都還好,但不知怎地,你越禱告越心虛,尤其當你說道:「每一天我向主祈求三件事:更深切愛你,更深刻認識你,更緊緊跟隨你。」你驚覺自己正引用班.史提勒(Ben Stiller)的禱文時,你難掩尷尬,速速以「阿們」(亞孟)來結束一切。
不管你從小就認定自己是基督徒,或這一切對你而言盡是全新的經驗,耶穌樂於清楚定義祂渴望與你建立的關係。祂會據實以告,絕不偽裝或美化。祂會告訴你,「跟隨」的真正意思是什麼。當你坐在咖啡館,聚精會神地聆聽耶穌把未經編輯的最原始版本,向你娓娓道來時,我忍不住想問,這個時候若要你回答「你是不是耶穌的跟隨者?」,對你而言是否更具挑戰性了?
放眼望去,自稱耶穌跟隨者的人看似很多,實則不然。如果他們肯按照耶穌的標準,為這段關係誠實的下定義,我實在沒有把握他們是否稱得上跟隨者。我倒覺得有一個名稱或許更適合他們──他們不算跟隨者,而是耶穌的粉絲。
字典裡對「粉絲」的定義是:熱情的仰慕者。
粉絲男人,胸前掛著印有某個符號的標誌,總是坐在席間為自己的球隊加油打氣,家裡牆壁上掛著球隊的運動衫,有一些還可以當貼紙貼在車後的防撞桿上。但他從不加入球賽,也不曾在公開的場上參賽或流一滴汗。雖然他不認識球員,但對球員的背景如數家珍,瞭若指掌。他總是在場邊賣力的搖旗吶喊,但他從不曾被要求做什麼事。他不需為此付出任何代價或犧牲。事實上,當他所支持的球隊表現不如預期且開始讓他失望時,他的熱情也隨之降溫。再吃幾次敗仗以後,一如所料,他毫不留情地轉而支持別隊了。他,是徹頭徹尾的熱情仰慕者。
粉絲女人,從不錯過明星名模的新聞八卦。她會記得翻閱最新出刊的《名人》雜誌。她是好萊塢幾位當紅女星的頭號粉絲。她不只知道這些女星演過哪部電影,甚至連女星曾就讀的高中學校都調查過了。她侃侃而談女星的生日,還有女星的第一任男友。她甚至比女星自己還要更清楚她們頭髮真正的顏色。她知道所有有關女星的一切,但她卻不認識她們。她是超級粉絲,就只是粉絲。她,也是徹頭徹尾的熱情仰慕者。
不過,耶穌並不在乎自己身邊有多少粉絲。當祂定義自己所想望的關係時,「熱情的仰慕者」從來不是祂的選項。我的關注點是,今天的美國教會,已經慢慢把「聖殿」變身為「體育館」,每週日有大批大批的粉絲群聚在偌大的體育館內,高舉雙手為耶穌歡呼,但並不想認真跟隨祂。這是當今教會最大的挑戰和隱憂,越來越多自稱為基督徒的粉絲,其實對跟隨基督沒什麼興趣。他們趨近耶穌是為了要索取各種祝福和好處,但同時卻明哲保身,從不問自己該付出什麼。
準確的衡量:你如何確定自己是耶穌的跟隨者?
所以,是粉絲或跟隨者?這問題最大的挑戰在於,你幾乎無法客觀的回答。當你說自己是跟隨者,我接著就要問:你如何確定?你以何種量度與標準來判斷和定義你與耶穌基督的關係?大部分人傾向以極度主觀的衡量方式來回答這個問題。
「文化比較法」是許多誤以為跟隨者的粉絲,最常使用的工具。他們的參照組,是身邊朋友對信仰認真的程度,然後,他們很快就自覺與耶穌的關係穩定多了。最初,他們把這份關係設定在座標軸線上的某一點,當他們發現自己的靈性漸漸超越其他夥伴時,他們更覺穩妥了。也因此,面對基督徒家庭裡的叛逆兒,或一段掙扎求存的婚姻,粉絲們總是樂觀看待這些不太完美的狀況。只要把座標曲線稍稍往下微調即可,問題不大。
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如果我們總是以這種比較法來衡量自己與耶穌基督的關係,其實,我們的參照組都是靈性貧乏之輩。坦白說,我也常喜歡用這種方法來衡量自己作為丈夫的角色。我喜歡告訴我的妻子,哪位朋友從來不跟老婆約會,哪個老友忘了和另一半的二十週年結婚紀念日……。我發現,當我開始把自己和其他丈夫並列較量時,背後的動機是出於自責與歉疚,不過是為了掩飾自己其實並未盡責扮演一個愛妻子的丈夫。當你與耶穌的關係開始被置於天秤上和別人相互比較時,那恰好是自證其罪。
除此之外,我們其實還有別的工具來判斷自己是不是跟隨者。例如,宗派的準則、家族的信仰,以及《聖經》的知識等,都可作為引經據典、驗明正身的方法。但現在真正的問題是,到底耶穌自己如何解釋跟隨的定義?耶穌的法則,應該是唯一我們該用的法則。
自我診斷:你是「耶穌粉」嗎?
在《聖經》的福音書裡,記載了許多人與耶穌展開D.T.R.對話的例子。每一個相遇與對話,使他們一次又一次不得不正視這個老問題:「粉絲或跟隨者?」有些是真正的跟隨者,其他的則是熱情的擁護者。透過一些真實發生的對話,讓我們以個案討論來檢視不同粉絲所共有的「症狀」。
《聖經》中,耶穌一再要求那些自稱是真正跟隨者的人,進行誠實的自我評估與界定,我們可以從中找出粉絲的典型症狀。這些個別與耶穌進行D.T.R.談話的內容,就像一面鏡子,真實無偽地反映出我們的種種面貌。粉絲通常混淆了自己的滿腔熱血與奉獻,他們誤以為,自己熟知關於耶穌的一切,就等於與耶穌很親近了;他們誤以為,熱心好意就可以掩飾自己在信仰上的蒼白貧瘠。也可能,你下定決心要當個跟隨者,而非粉絲。我希望你持續讀下去,因為粉絲的其中一個最核心的典型症狀就是:經常自以為是跟隨者。
第3章 靈魂與靈魂的交融:知道祂 v.s.認識祂
在《聖經》裡,我們讀到一群被稱為法利賽人的宗教領袖。法利賽人掌握了一切有關上帝(天主)的知識。如果有人想玩「《聖經》搶答賽」、「大上帝」或 「《聖經》棒球賽」,這群人一定穩操勝券,十拿九穩。他們知道關於上帝的一切,但我們發現,他們僅止於知道,其實並不真的認識上帝。
在〈馬太福音〉(瑪竇福音)中,耶穌如此形容法利賽人: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15:8)
在〈路加福音〉第七章,耶穌受邀前往其中一位法利賽人西門的家裡做客。西門應該是在耶穌結束一場講道以後,才提出邀請。顯然,那是耶穌時代的「愛宴」。 對主人家西門而言,邀請像耶穌這樣的猶太教師一起用餐,絕對有助於敬虔形象的加分。照理來說,耶穌應是晚宴的座上貴賓,但不久我們竟發現,原來西門對耶穌的邀請不過是例行公事,並非出於對耶穌真心誠意的敬重。
在那個年代,宴客時有些基本禮儀是必須要進行的,對賓客最普遍的問候方式是親嘴。如果來賓和主人的社經地位相當,則親吻來賓的臉頰;但如果來賓地位崇高,主人則親吻來賓的手。直接省略親吻的問候禮儀,無異於公然對人客表達不敬。就像有人來你家,你卻當他透明般不存在,沒有「嗨」、沒有握手,什麼也沒有,連點個頭致意都省了,這是極其不禮貌之舉。
另一個第一世紀的中東文化禮節還包括洗腳。飯前洗腳是必須且基本的待客之道。如果你真的打從心底敬重這位來賓,那麼你該親自為他洗腳;不然,你也該讓家裡的僕人替賓客洗腳;或者最起碼,你應該把洗腳的水遞給人客,讓他自行洗腳。
對那些特別尊貴的來賓,洗完腳以後,你還會用些橄欖油塗抹在他頭上。雖然那只是普通的油,但至少你表達了好客與誠意。當耶穌抵達西門家時,沒有迎面親吻的問候,沒有洗腳的預備,遑論塗抹於頭上的油。這一切是主人刻意的疏忽,是深思熟慮後的安排,為了要當眾忽略與羞辱耶穌。
別錯過這段重要又諷刺的時刻。西門用了一生來鑽研《聖經》經卷。未滿十二歲以前,他已經把《舊約聖經》的前十二本經卷倒背如流了。十五歲以前,整本《舊約》三十九卷書,他也已牢牢熟記了。他費盡力氣熟讀超過三百本有關彌賽亞(默西亞)將要再來的先知書,卻不知真正的彌賽亞就在眼前,而且彌賽亞的手他不肯親、腳他不肯洗、頭他不肯抹油。他知道所有關於耶穌的一切,但他從不曾真正認識祂。
到底耶穌說了什麼,讓她如此深受撼動?是關於寬恕嗎?或許當她聽到耶穌這麼說時,淚水奪眶而出,因為她發現上帝竟然愛她至深,而且赦免她所犯的罪。抑或,耶穌那天講的主題是救贖?也許當耶穌說到救贖時,她終於發現,原來上帝可以把她破碎不堪的生命,一片片整合起來,成為完全。也或許,她沒聽過耶穌的任何教導,也許只因為耶穌看她的眼神。耶穌的眼神讓她感受到自己的價值,讓她受寵若驚,彷彿她不再是個「罪人」,而是搖身一變為至親的女兒。也或許,當耶穌結束一場教導以後,她知道上帝愛她且不放棄她,即使大部分人都已棄絕她。我想她一定曾經自言自語道:「或許一切還來得及,或許像我這樣的人也可以跟隨祂。」
她極其渴望可以再見耶穌,然後她聽說那晚耶穌將到法利賽人西門的家裡去做客。那是她一輩子也不會有機會受邀出席的地方。當然,那種場合她也不想去。她早已受夠了法利賽人看她時那種充滿鄙視的怒目,對於像西門這等法利賽人的家,她避之唯恐不及。但問題是,她必須見見耶穌。實在很難想像,是什麼樣一種豁出去的勇氣,讓她不顧一切禁忌走進庭院。但她是那麼專注於耶穌一人,幾達忘我的地步。她迫切地想表達對耶穌的愛與濃厚的情感,所以她接下來的行動是魯莽的、衝動的,甚至是不合宜的,但那恰是耶穌所要的跟隨者。
想像那畫面。耶穌斜躺在餐桌邊。當時的人用餐時,不用椅子,而是以手肘撐在軟墊上,斜靠在低矮的餐桌邊用餐。
這卷經文的作者路加告訴我們,這女人帶了雪花石膏瓶裝的香膏。很可能那是種細頸瓶,像鍊子一樣掛在脖子上,作為隨身繫帶的香膏。你或許已經猜到了,這樣的香膏對她的工作是個重要的工具。她或許曾為許多不同的男人,謹慎地使用過一點一滴的香膏,但如今,她毫無保留地把整瓶香膏倒空、用完。一次清空瓶子,她不需要再用這些香膏了。她把瓶內的香膏全然傾倒,一如她的生命傾倒在耶穌的腳上,然後她一遍遍地親吻耶穌的雙腳。故事結束前,耶穌對邀請他的主人西門,說了以下這番話:
「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你沒有與我親嘴;但這女人從我進來的時候就不住地用嘴親我的腳。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路加福音〉7:44∼46)
最終,那些滿腹經綸的宗教領袖只是粉絲,而真心誠意、不顧一切地對耶穌表達愛意的妓女,才是真正的跟隨者。接著,該是捫心自問的時候了:「在這個故事中,我比較像哪個角色?」
我不是要問,你知道祂嗎?我要問的是,你真的認識祂嗎?
作者序
那是個週四的午後,我獨坐在空無一人的教堂裡。再過幾天,就是復活節了,屆時,這個教堂將擠滿三萬名來參加週日禮拜的群眾,而此刻的我,毫無頭緒,不知道該對他們說什麼。環顧四周的空椅子,我腦中一片空白,靈思不泉湧,排山倒海的壓力倒是不斷湧來。擦拭眉頭上的汗水,我告訴自己,無論如何,這篇信息一定要把它講好。我非常明白有很多朋友一年只參加兩次主日聚會:聖誕節和復活節(姑且稱他們為「聖活徒」Creasters)。我要確保他們聽了之後還會想再來。要如何吸引他們的注意力?該怎麼說才能讓他們耳目一新、印象深刻?有沒有什麼創意點子可以引爆話題?
索盡枯腸,毫無所獲。我拿起前面椅子上的一本《聖經》,該翻到那一段經文呢?我一輩子都在研讀這本書,但我卻不知道有什麼內容可以讓這群「聖活徒」心頭一震!我忽然想到小時候常用《聖經》來進行的一種遊戲。那其實有點像「擲笅」,先問個問題,然後翻開《聖經》隨機指向某頁某段經文,讓那段經文成為你的答案。
忽然,有一個想法浮現:當耶穌面對千萬群眾時,祂都說些什麼?我驚覺一件特別的事——每當耶穌面對大群會眾時,祂所宣講的內容不但留不住人,而且經常導致群眾轉身離去。那一天的重大發現,徹底改變了我——不只是成為傳道者,而是成為基督的跟隨者。
我在空蕩蕩的教堂裡,開始翻閱《約翰福音》第六章的內容。那是一場大聚會,耶穌正對著超過五千人的群眾講話。當時,耶穌的名聲早已如雷貫耳,祂所行的那些神蹟奇事和啟發人心的言論,引起各方關注,也被大家津津樂道,因此,祂總是被成千上萬的群眾簇擁。
經過一天的講論與教導,耶穌知道大家都餓了,於是吩咐祂的門徒去為群眾張羅所需的食物。其中一位叫腓力的門徒,告訴耶穌說,即便存夠八個月的薪資都無法購買足以餵飽這群人的麵包。從腓力的角度來看,確實無能為力。另一位眼尖的門徒,安德烈,發現群眾中有個男孩兒帶了五塊餅和兩條魚,於是轉告耶穌。最後,耶穌竟以男孩兒手中的五餅二魚,餵飽了所有人。《聖經》告訴我們,那少少的食物,不但讓大家飽足,還綽綽有餘。
晚餐後,意猶未盡的群眾,為了隔天一早可以再見耶穌,決定就地搭棚過夜,不離開了。那無疑是耶穌的超級粉絲。隔天一早,這群人起床肚餓時,開始到處找耶穌,卻遍尋不著他們才剛到手的飯票。那群粉絲期盼再來一場神蹟表演,但最終發現,耶穌和祂的門徒已悄然離開,往湖的對岸去了。當粉絲們終於找到耶穌時,早已飢腸轆轆,這群錯過免費早餐的群眾,開始盤算著午餐的菜單。但耶穌卻毅然關上「吃到飽」的自助式饗宴,謝絕再提供任何免費餐點。在同一段經文的第廿六節,耶穌對這群粉絲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吃餅得飽。」
耶穌深知群眾一心尋求的,不是為要付上代價來跟隨祂,他們所求的,不過是免費的食物。他們要的是耶穌嗎?或是耶穌為他們所作的事?在第三十五節的經文中,耶穌把自己獻上,但問題是,夠嗎?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出乎意料的,菜單上竟然不提供別的,只有一道主食:耶穌。群眾必須做一個決定,耶穌真能滿足他們嗎?或者他們渴望的,根本不是這個。答案昭然若揭,經文的最後一段話這麼寫道:
「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約翰福音》六:66)
是的,大多數的粉絲轉身離去。坦白說,我很驚訝為何耶穌沒有把他們追回來。祂甚至沒想過要把祂的道理和言辭稍微修飾包裝一番,讓它們看起來可親可愛。祂也從不曾叫門徒想辦法去弄一份創意十足的傳單,搞一些噱頭,邀請群眾回來做一些「一起動手做冰淇淋」的體驗活動。民調一落千丈的事實,似乎不曾困擾過耶穌。
時空拉回來。環顧四周,教堂裡有數千張空椅子,我忽然清醒了:耶穌從來不在乎群眾的數量,祂重視的,是他們忠心跟隨的深度。
把《聖經》放回原位。我激動得忍不住哭了。上帝,對不起,我錯了。
說出這句肺腑之言時,我知道我必須要往前行。幾天以後的復活節主日,面對千萬名會眾,我以自身所犯的錯誤,作為開場白。我告訴他們,我徹底錯了;因為我太在乎他們的觀感、太在乎他們會不會再回來聚會。儘管我立意甚佳,但我卻有意無意地把耶穌裝扮得賞心悅目,好讓更多人願意進來尋求永恆的生命。在我提供他們「耶穌」這個產品之際,我其實是提供了大量免費的麵包。而在那樣的過程中,我矮化了這份信仰,把福音弄得很廉價。
想像一下這樣的畫面。假設我的長女今年廿五歲,單身,但渴望結婚。於是,我決定要讓女兒的夢想成真。想像一下,我竭盡所能的刊登報章廣告和巨幅海報,還印製了T恤,內文是:拜託,來娶她。為了加強效果,我甚至不惜砸錢提供精美禮物。想想看,我的一番好意,是不是反倒羞辱了我的女兒,讓她毫無價值與尊嚴?不,我絕不做這樣的事!我會把未來女婿的標準提高,我要對他進行身家調查,我還要讓那傢伙接受測謊,以及通過冗長又反覆的競選程序。所有提供的參考資料都要詳查,還要裝設針孔攝影機。如果你想和我女兒展開交往,聽好,請務必把你最美好的一切獻給她。我不想聽你口頭上嚷嚷的愛,我要知道你是否決心忠誠對她。我要確定,你是不是預備好把你的生命獻與她。
我總是在我的講道裡鼓勵會眾要跟隨耶穌。我努力想讓「跟隨耶穌」這件事變得盡可能的吸引人、舒適且方便。而今,我必須為此深深致歉。我知道一本書以道歉作為序言,確實有點奇怪,但我迫不及待想讓你知道,這段誠摯邀請你進來參與的旅程,也是一段我正踏上的旅程。未來,我也會持續走在這條路上,而我有責任告訴你,這確實不容易,因為,當個抽離的群眾和啟程上路相比,前者輕省得多了。
我非常了解一本書的引言有多麼重要,因為那是讀者決定要不要繼續讀下去的重要指標。通常你們會看到教會圈子的某某大人物或名嘴_來美言幾句,讓讀者知道這作者有多厲害。至少,作者自己理當在開宗明義時寫一些引起閱讀動機的話。我不確定自己是不是已經做到這一點……,或許沒有。我猜,一個承認自己長期認知錯誤的作者,聽起來實在不怎麼樣。但我必須說明一件事,這本書不只是牧師引用一段《聖經》經文的資料彙整,亦非經文註釋,這本書的作者是《約翰福音》第六章裡,數千群眾中的其中一位,這位仁兄認定耶穌很偉大,但心裡想望的不過是一頓免費餐食。
當你翻閱這本書時,我希望你和我一同上路、一起探索,到底「跟隨耶穌」的真意為何。關於寬恕、救恩、快樂、生命,我著墨不多,我將更多且更深地談論悔改、奉獻、破碎以及死亡。如果你正在尋找一本告訴你「跟隨耶穌是走上悠閒舒坦的康莊大道」的書,那麼,你肯定要失望了。不過,千萬別誤會我的意思,我當然希望你繼續讀下去,我只是想讓你在踏步前行之際,先把話講清楚,這裡頭,不會有太多免費的麵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