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之思,不僅是以動物為思之對象,也是取道動物之思。動物神學既是以神學觀動物,也是以動物觀神學。前者以基督教傳統資源審視動物本質和位置,以圖正視動物作為造物在何種意義下與上帝的本質和行動相連,並重新思考動物與人的關係;後者則檢視生產動物此生命的裝置和機器如何被神學挪用和裝配,並思考如何摧毀這部「神學—人學—動物學」的機制,以圖將神學與人和非人一併解放。
依此,動物神學實質迫使我們思考生命本身,即各種形式的生命:神聖生命、人形生命和動物生命,他們之間的界限和界限之由來;動物(非人)如何被生產和製造,又如何以人的方式讓權力穿透和捕捉——成為一種被拋棄和要清除的法外生命。歸根究柢,思考動物問題,即思考生命問題。何種生命算是生命?何種生命不被視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