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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愛與性

作者 : 史密德

出版社 : 校園書房出版社

商品語言: 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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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品尺寸/規格:15.5 x 21.3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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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 : 曾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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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 288

適用分類: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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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整全的眼光看待「性」,

將使我們與神、與人有更深且美好的關係!

  我們需要的,不單是關於性的知識和行為規範,更是要讓整全的福音給我們亮光,使我們在當中得著恩典,在基督裡得著自由。

  基督徒對於性和慾望有許多害怕:我們害怕縱慾而無法控制,害怕禁慾而得不到滿足。然而,性和情欲就像我們家裡的貓一樣,在我們身旁竄動,牠可以安靜到讓人忽略牠的存在,冷冷地在書櫃上窺視我們;但牠也可以熱情地與我們互動,突然向我們撲來、與我們嬉鬧,使我們享受與牠的關係。然而,盡情享受人貓互動樂趣的同時,我們也深怕牠一時獸性大發、失去控制地抓傷我們。基督徒面對愛與性的焦慮與期待,正是如此:它推動我們去發展與人的關係,令我們不時焦慮如何掌控它,但不管怎樣,我們都無法否定和懷疑性愛對我們持續產生影響,不能忽略它的存在。

  知名倫理學者史密德將引領我們勇敢面對,性愛為我們帶來的種種衝擊與挑動,他並非為我們羅列律法清單,要我們一一謹行,也非鼓勵我們盡情解放我們的性生活,而是在上帝的恩典中,看見我們內心的渴望與需求,適切且盡情地享受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愛與性。透過史密德細膩的理路,帶我們剖析各種性方面的議題與困擾,更加認識性生活的界限和自由。

*  *  *

  基督徒應該如何既能滿足性的需要,又能合乎基督信仰的道德標準?

準備好面對內心的衝動嗎?準備好接納那股心中的愛欲嗎?是否對那不斷燃起的性慾感到焦慮?是否害怕性滿足成為信仰生活的障礙?

基督徒該如何在性愛中得自由,卻不被罪疚感與律法主義所綑綁?
神創造我們作為有「性」的人類,就當在祂話語的界限中享受自由。

 史密德(Lewis B. Smedes,1921-2002)

  史密德是改革宗傳統中知名的倫理學者,在美國富樂神學院(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任教二十餘年,著作將近二十本,尤其關注「性」和「饒恕」等議題。許多本著作已經翻譯成中文,例如:《抉擇這玩意兒》(校園)、《無慮:突破困境的祕訣》(校園)、《接納:走出羞愧的陰影》(校園)、《愛的真諦:自私世界中的無私真愛》(雅歌)、《寬恕與忘卻》(洪建全教育文化),以及他的傳記My God and I: A Spiritual Memoir(暫譯:《上帝與我:史密德回憶錄》,校園即將出版)。

 第一部 性與基督徒 

第一章 你對性有何感覺?
情欲與情慾的分別
基督信仰中的情欲
聖經中的情欲

第二章 在性裡高興歡喜
有身體的生命
與神相似的情欲
情欲與婚姻
有情欲的人

第三章 被扭曲的情欲
縱慾主義
喪失羞恥感
偶像崇拜
性壓抑
怪癖與扭曲
同性戀
基督的群體
小結

第四章 拯救與情欲 
肯定有身體的生命
使有身體的生命完整
在基督裡的自由
性與基督再來
基督徒的愛與性愛
總結

第二部 性與單身者
第五章 性交
謹慎的道德觀
關愛的道德觀
個人關係的道德觀
律法的道德觀

第六章 為什麼要結婚
同居與委身
具有創造力的憐憫

第七章 負責任的愛撫
前戲與愛撫的差別
自我愛撫

第三部 性與已婚者
第八章 具有創造力的忠貞
忠貞的典範
對誓言忠貞
對呼召忠貞
對人忠貞
對關係忠貞
藉由忠貞得自由
第九章 姦淫
為什麼人會犯姦淫
為什麼姦淫是錯的
婚外情都是錯的嗎
意淫
姦淫對婚姻有什麼影響
第十章 婚姻裡的性自由
道德與期待
聖經對婚姻之性的看法
不懷孕的性
做愛的次數
性差異
屬靈的性
性無能與道德感受
自慰
性階級
再思《基督徒的愛與性》

 第一章 你對性有何感覺?

基督徒面對性,最難的問題是怎麼探索自己的情欲。對大多數人而言,這個主題令人感到困惑、迷亂、前後不一致。或許我們確定知道人在性的事上應該怎麼做才對,尤其是別人所做的事。但少有人確切知道我們裡面對性的真正感受,及對與我們生命息息相關的情欲應有何感受。談性色變的老古板,私下卻可能享受他們生命脈動裡的性衝動;我們認為最百無禁忌的開放新世代,他們對性卻仍有殘存的羞恥感。有的人對其內在不得不滋養的衝動感到羞恥,有的人對揮之不去的羞恥覺得尷尬。少有人能完全排拒我們的情欲,但也沒有人找到快樂享受性的方法。我們對性的感覺是錯綜複雜的。

一般基督徒總是得花上一段痛苦的時光,統合情欲與他的信仰。基督徒所獻身的神,在地上的生活是獨身的,而神的使者也沒有興趣談他們對性的看法。基督徒被呼召來跟隨主,過純全聖潔的生活;但若要純全聖潔,就不能熱切地追求性滿足。蒙召的人以聖經的教導為指引,不過神的話對情欲這件事,卻是語焉不詳,所以,基督徒就以為神不熱切的事,他就不該視其為正確適當的事。神喜歡性嗎?耶穌喜悅那些令我們坐立難安的衝動和幻想嗎?耶穌喜悅那些會令我們不理性渴求的性經驗嗎?我們可以在情欲與成聖之間找到橋樑嗎?基督徒可能思考他本身情欲的奧祕又樂在其中嗎?

那些感受到生命中有這種張力的人,會努力讓生命裡的這兩股緊張勢力得到協調。一股是活潑有力、不止息的悸動,這是與生俱來,自然能感覺得到的生命力。我們可以體會到這股非理性、時而騷動的生育與成長活力。人性的這一面需要將其精力、衝動、激情宣泄出來。而另一股勢力則是重思考、重秩序、自制又富理性的,從中我們體會紀律的必需,希望事情能井然有序,並按我們的心意來規劃我們的生活;因此,我們希望控制生命的動能,規律生命的衝動,並規範生命中不停息的動力。

一 情欲與情慾的分別
基督徒會特別有問題的原因,是因為我們會給這種情欲(sexuality)的張力,貼上保羅所謂「肉身的情慾(lust)」的標籤。因為我們若順從聖靈而行,便不會「放縱肉體的情慾」(加五16)。那麼,聖靈既要我們放下的暗昧之事,我們如何把情欲帶入做基督門徒的議題?對許多人來說,所謂委身就是站在神那邊,反對性的驅動。我們可能會說,情欲是好的,只是須受控制。但若情欲欲需要許多的控制,難免會人感覺情欲會威脅基督徒的生活,因這種威脅是來自於我們人性最幽暗的深處。

有些基督徒覺得他們的情欲,是對神忠心最大的天敵,因為「你不能又愛神又愛享受性」。雖然他們沒將這樣的說法列為教義,但他們的感覺告訴他們,情欲不是創造的禮物,而是墮落的苦果。這種看法,長久以來得到基督教反性傳統的支持。奧古斯丁把基督徒被呼召來對抗邪惡,解釋成對抗他們的情欲。若不是他有這種看法,我們就更該感謝他。對他來說,性滿足的強烈需求與性行為的強烈歡愉,都代表人的墮落。奧古斯丁無法想像在樂園中,無罪的人會有性興奮,即無罪的亞當不可能在性方面被純潔的夏娃所激發;亞當和夏娃怎麼可以白天與神同行,晚上卻自發地做愛。若我們有情欲,都是因為我們沒有把身體交給基督管理。人若越少受性的驅使、越少享受性行為,他就越能確定自己是聖潔的。在恩典中,神容忍我們的不一致,但我們應該知道,祂呼召我們過一個更好的無性生活。以上就是奧古斯丁對性的看法。有些基督徒還把奧古斯丁的看法放在心裡,所以,他們只好盼望神容忍他們的情欲,直到他們在天上得著解脫。

至於其他的基督徒,因他們成長於性解放時期,所以已解脫對情欲的罪惡感。但他們仍無法調和對情欲的好感與對基督的委身之間的關係。他們相信基督在某種程度上是情欲的朋友,但他們懷疑教會不這麼認為。他們活在雙重標準下:一方面,他們肯定情欲感覺是美好的,另一方面,他們接受基督信仰對情欲的觀點,也就是,情欲雖然不被定罪,但也被不鼓勵。他們願意在性行為方面有所限制,但不知如何為合乎道德的情欲來感謝神。他們覺得他們有權利去享受情欲,但不知怎樣符合基督徒的生活。他們在尊重情欲的自由與限制之餘,對教會不能幫助他們享受情欲有所不滿。

二 基督信仰中的情欲
接下去三章要討論我們的性欲要如何合乎神的規範。我們要問的是,神怎麼讓我們在基督的信仰裡體會性,而非在信仰外。在此,我們將建立起性的道德根基。

論到性道德,首先要討論的是,我們該怎樣去感覺我們是個性生物。我們該怎麼看待欲望和愉悅、需求及滿足,這些關乎情欲的議題都有待討論。好的性生活所涉及的,不只是人們怎麼從事或用什麼規矩規範他們的行為。許多遵守基督徒傳統道德規範的人,在性方面卻是在可憐的生活方式之中;另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許多跨越傳統性道德規範的解放人士,卻淪為枯乾孤獨的性個體。至於基督信仰要基督徒如何體會自己的情欲?這得透過一道能夠感受到良心平安、內心歡樂的大門〈這點正是作門徒的必要成分,我們應該都不陌生〉。當然,耕耘在尋求基督徒之情欲的路上,決不簡單;而聖經與傳統給我們的指引也不是那麼清楚。

在此,對我所說的情欲,我得多做點解釋。情欲關乎我們是怎樣的人,而不光是我們做了什麼。我們是怎樣的人不完全等同於我們所做的事,這是確定的。有些人在做了某些事之後,才了解自己是甚麼樣的人。確切有把握知道自己是誰的人並不多,我們都是在做了某些事情之後,才從中對自己有新的認識。青少年手淫可能對性愛的感覺沒有真正深刻的感受,直到經驗了手淫或有愛撫經驗之後;有些人並未真正面對他們對於情欲的感受,直到年老才發現自己可以肆無忌憚地談論性;。有些人則從未面對他們的感覺。雖然我們常常在採取行動之後,才對自己有所知覺,但是,我們可以區分:我們對自己是誰的感覺,與我們所做所為的是非對錯的認知。

情欲涉及我們生命的各個層面。情欲涉及的第一個層面是生理的:包括一部分神經、賀爾蒙,以及一部分觸覺、味覺、視覺與嗅覺。我們在生理層面經歷到情欲時,會有什麼樣的經驗?我們會感覺被身體生命活潑的脈動抓住:我們全然融入身體動力與張力的起落。我們經歷到不易放鬆的緊張、不易撲滅的衝動、不易滿足的欲望、不易平息的焦躁;而所有的感覺都〈有時是隱約的〉集中在生殖器或胸部。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能對某個特定的人意亂情迷;對這人的迷亂情愫,則受模糊不定的慾望驅使。我們並不是選擇陷入這種張力之中,這是情欲的一部分、是我們自己的一部分。在這個層次的我們,似乎是個遠離靈性生活的存在物。在此,我們面對的是自然、沒有選擇餘地的趨力,而這趨力似乎威脅每一項我們視為基督徒的價值,例如:禱告、奉獻、純潔、美麗、愛神。問題是,我們是否必須覺得這是對靈命的威脅。

我們的情欲會引導我們超越生理的階段,進入更個人的需求:我們會不由自主地想與某人發展親密的私人關係。由於生理腺體的衝動,暗暗地促使我們想與某人分享我自己。情欲激動我們去建構關係、尋求親密、成為伙伴。這種渴望不只是希望有人用手指輕撫我們的身體(雖然輕撫也是所欲求的);這是一種令人興奮的渴望,有時是深沈的愁思,想把自己交託給某人。我們想把自己全人暴露在某個人面前,也希望那人能因信賴我,而把他自己完全暴露在我面前;我們想延伸自己觸及那人,以至於對方可以加進我們之中;我們想探觸另一個人生命的秘密。我們無法使這種感覺完整,除非我們把自己交託給另個人。這時可說,我們生物性的情欲已提升到人類的愛欲(eros)。

這把我們的情欲提升到另一個層次:自我認識的需求。我們需要從探索他人的奧祕中,了解我們內在的奧祕。生物與人際兩者途徑,在自我認識的過程中必須共存。情欲輕聲允諾,若我們能真誠地知覺情欲、真實地表達情欲、真正地滿足情欲,那麼我們就能成為人。所以,我們認為性成熟就代表長大成人。因為我們認為一個人是否成為人,與他是否用性認識他人有關。所以,我們的情欲(這個與生俱來的生物本能的衝動),正是古老忠告「認識你自己」的解答。


欲還有其它含義嗎?應該還有。情欲不只滿足我們的眼目,開啟我們的知覺經驗而已。為什麼人類常把性與宗教連結,好像性是通向神的道路?到底是對什麼現象錯解,以致古代迦南人有廟妓?再者,又是什麼因素,使得保羅把婚姻視為基督與教會關係的象徵,並且把性的結合視為生命聯合的奇事,足以使兩個獨立的個體立即合而為一?基督教信仰知道,我們並不是透過肉體的激情來親近神。但肉體的激情與宗教的狂熱也並非完全不同,否則,就不會常常用性活動來形容宗教行為。除了我們的情欲分享了動物的本能,催促我們與人結合,甚至更多認識我們自己之外,還有什麼?性學專家還有什麼沒有看到的呢?

我們難以把性情欲歸類,因為情欲充塞於我們生活的許多層面。情欲也不容易用一句簡潔的話描述,因為正如我們所知,作為這世上受造的人類,情欲將我們緊密相纏。問題是我們該怎麼評價它,我們該怎麼體會它,我們當如何把性與我們的信條(愛神與愛鄰舍都不可或缺)相連結。

三 聖經中的情欲
我們必須轉向聖經尋求答案。但答案在那裡,我們該怎麼讀聖經?我們必須要去找那些告訴我們怎麼體會情欲的經文嗎?恐怕很難找到多少,因為聖經不是講情欲的聖律。聖經不是只討論情欲,若有,也是聖經作者針對他們所處環境的需要而寫。許多舊約作者對於異教有所偏見,他們對某些性行為提出的警告,通常都是警告不可把敬拜變成性放縱。耶穌論及謹守律法的猶太人,提醒他們不是不做違背律法的事就表示有性貞節。耶穌更進一步從創造的立場來看婚姻,給予婚姻更高的地位;另一方面一心盼望基督趕快回來的保羅,起初看婚姻沒甚麼價值,除了看婚姻為管束、控制性衝動的方法。

除了《雅歌》之外,只有一段經文明確地讚揚性的激情,箴言五章18~19節:

要喜悅你幼年所娶的妻。她如可愛的麀鹿,可喜的母鹿;願她的胸懷(breasts。編註:直譯為「乳房」)使你時時知足,她的愛情使你常常戀慕。

是的,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年輕男子應當享受他妻子的胸懷,而不是「傾心於別人的妻子」(箴五20。現代中文譯本),但是,箴言幾乎沒有暗示男人要以情欲為恥,因為情欲推動人享受感官的快樂。而聖經另一個極端的例子是在啟示錄第十四章,那些在主寶座前的屬靈英雄,是未曾「沾染婦女」(或譯,「沒有親近過女人」)、忠心跟隨羔羊的長老(啟十四4)。這段經文並不鼓勵那會些讓我們從事性活動的的衝動。聖經中關於情欲的經文,其觀點大致就介於箴言五章18節與啟示錄十四章4節之間。

情欲並非聖經作者明確關心的議題,但也不能說他們以情欲為恥。我們可從舊約得到一個印象,即本能的性衝動應是男人生活的一部分,必須受到某些限制;但幾乎不談及女人關於情欲的事。而在新約,關於性方面的鼓勵似乎成為一種威脅,逃避行淫比滿足性需求來得重要。希望與人親密共存的性愛需求,新約聖經沒有太多談論。

舉例而言,新約沒有高歌婚姻可以使彼此的生命更豐盛。至少對保羅來說,婚姻是為了馴服情欲,以免行淫的罪四處氾濫。當然,婚姻不只於此。以弗所書與歌羅西書多處談論到婚姻,將婚姻比擬成基督與教會的結合。對保羅來說,婚姻的狀態有很重要意義。但讀者無法從保羅的話中,讀出性的結合是使人豐盛、性慾得歡愉的途徑。也很難猜想到,保羅會勸那些性生活不協調的人接受治療,好得到更多的性樂趣。

相形之下,我們所生活的時代,各種關於情欲的議題都高居生活排行榜之首。浪漫愛、個人的性愛渴望,都被當作最美麗的生活保證;性愛關係也被認為是幸福的潛能。若有哪一個信息是我們這時代的人都當聽的,肯定是情欲這美好的動人消息。對大多數人來說,這信息在我們心裡並非了無蹤影。我們心中都承認這事,但我們難免會認為,對虔誠的基督徒而言,情欲是個尷尬的問題。我們對自己活蹦亂跳的衝動,感到不安和難為情。然而,不論情欲是種期待,還是個問題,它都值得深深關切。我們應該優先注意這個問題。情欲一直被我們談論、被我們謹慎關切,被周遭所見的情欲所困擾,被感受到的情欲所興奮,然而,大多數人都還是沒辦法與情欲和平共處。

情欲不是聖經作者的重要主題,因他們心中有更迫切的事,他們得談論神拯救人類的大作為。他們沒有得到神聖啟示去理論化性的問題;他們只因帶來全人類的好消息,所以不得不談一點人類的情欲。

那麼,我們如何從聖經得到性生活的指引與亮光呢?這是個關鍵的問題。首先,我們可以透過福音所開啟的視野,將人類的生活視為一個整體。基督耶穌的信息給我們一個觀點,透過這個觀點,我們可以去了解、去評估人類的所有經驗。這個觀點也告知我們當採取的態度、塑造我們的價值觀、給予我們目標;並且,讓我們知道,在起源的時候就是個有身體的人(body-persons),以及我們無可避免地被扭曲的生命,並使我們能從扭曲、不成人形的情況中得著釋放。總之,我們先要尋求的,不是一套關於情欲的理論,也不是一套關於性行為的規範,我們所要尋求的是:知道我們是誰、怎麼做自己,和怎麼藉由恩典。然後,我們就可以把我們的情欲和性生活,放在聖經的模式和觀點之中。所以,我們首要得到的不是性的知識,而是讓整權的福音提供我們關於情欲的看法和態度。

若我們只想從聖經經文,看出在性方面什麼是該做、什麼是不該做,那是錯誤的尋求方式。聖經的確有規範,且每個基督徒都認真看待它。但我們應該要尋求,聖經是否有對情欲與性行為更深層意義的亮光、看見。比如說,對於婚外性行為,我們不只要了解新約聖經的看法,我們更想知道新約聖經對性交的意義與見解。只有這樣尋求,我們才能知道這些規範的意義。若把新約當作對性行為規範的新啟示,那就大錯特錯。新約聖經的信息主題是恩典,是在基督裡得自由的福音。透過這個福音與親近人的神面對面,以致我們可以親近神,也親近彼此。要確切掌握聖經關於情欲的信息,必須理解我們的情欲與性生活是如何被包含在福音之中。若能做到這點,我們便能查驗在基督裡的性生活,自由中的限制,和限制內的自由。

 專文導讀

你拿「愛」做什麼?

陳胤安(《基督徒的愛與性》責任編輯)

  這年頭,我們被「愛」氾濫,卻是一個對於「怎麼愛」貧乏的時代,比方說我們渴望抓住愛,,希望可以將愛具象化,最後卻以「身體」成為抓住對方的方式。

  今年熱門的《後宮甄環傳》就是一個將身體和性具象化的經典故事。劇中每一個重要後宮人物都企圖透過身體得到身分和利益,後宮嬪妃們千方百計地想與皇帝發生關係,並且希望可以懷孕得龍子。整部戲的重點雖然不在於「性關係」的環節,但卻反映出人如何將身體和性扭曲成為與他人建立關係的方式。身體和性不再是與我們個人的價值、人格連結在一起,身體與性僅僅成為一種「手段」,這樣的性關係帶來的是「猜疑」,而非更深的信任,更別說要「委身」在彼此的關係中。《基督徒的愛與性》的作者史密德如果看到這部連續劇,他肯定會告訴我們:「這是對我們身體和性的扭曲」。

  我們似乎就活在這樣的一個世代中:要不是過度看重性關係,把性當作關係的唯一準則,沒有性就沒有愛;要不是過度忽視性關係,認為身體只是一種工具,讓性成為與「關係」無關的一個物品。基督徒往往更傾向後者,視「性」是個令人尷尬、難以啟齒的話題,是「聖潔」的人不當說出口的關鍵字。事實上,這些對性過度的態度,都不是對性正確的重視。

  上帝打從起初,就是將我們創造成一個有身體、有性的人類,我們對於他人的愛慕和渴求,一直都是我們受造所具有的本性,上帝喜悅我們在性關係中的彼此坦承,上帝也不會因為亞當和夏娃在性中享受歡娛而感到尷尬,因為這就是「人類」,正確、合乎上帝心意地享受「性」並不會影響我們敬虔愛主的生活。

  透過《基督徒的愛與性》一書,史密德帶我們探討我們不敢正視的性議題,他並非向我們羅列一堆性道德的規條,也並非給我們性愛關係的「標準程序」守則。他向我們娓娓道出基督徒性生活的價值,也期待我們在性關係中享受激情,並提醒我們:基督徒的身體與性都不應當脫離愛的關係,上帝要我們享受性,我們在性裡與對方建立更深入的關係。但「性」不是我們追求的唯一目標,我們並非用性取代關係的經營,性不再成為一種手段,而是成為探索彼此的途徑,帶我們走向更深的關係之中。當我們正確面對性的意義和價值時,性不再是一個可計算、可比較衡量的事情,而是讓我們享受在當中,享受這個上帝所賜與的禮物。

  此外,史密德細膩的觀察和判斷,使我們更勇於面對那些我們私密的性生活,並且在愛與責任之中,鼓舞我們解決所面對的挫折。是否自慰的行為為我們帶來罪疚感,使我們陷入更深的依賴和扭曲之中?是否淫亂摧毀了最神聖不可輕犯的婚姻,使一切變得毫無轉圜和改變的餘地?或許,每個人心中都還有很多困惑,但史密德將透過這本書,以真理和憐憫陪伴我們走過那些隱而未顯、不為人知的私密小路!期待每位閱讀這本書的人,都將了解我們當拿「愛」「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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